更新时间:2026-02-22 17:12:02 ip归属地:海东,天气:晴,温度:-12-4 浏览次数:1 公司名称:北京 海纳德管理咨询(海东市分公司)
| 产品参数 | |
|---|---|
| 产品价格 | 电议 |
| 发货期限 | 电议 |
| 供货总量 | 电议 |
| 运费说明 | 电议 |
| 品牌 | CMA及CNAS |
| 服务目标 | 短期一次性取证 |
| 咨询方式 | 现场+远程 |
| 咨询地区 | 全国 |
| 咨询范围 | CMA及CNAS指导 |
| 范围 | CNAS实验室认可CMA供应范围覆盖青海省、西宁市、海东市、海北市、海南市、海西市、玉树市、果洛市、黄南市等区域。 |








三、申请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条件
(1)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3)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要求;
(4)具备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
(5)具有并有效运行保证其检验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的管理体系,并且有效运行6个月以上;
(6)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标准、技术规范规定的特殊要求。
四、申请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需要提交的资料
(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
(2)典型检测报告(每个类别1份)
(3)质量手册、程序文件
(4)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检验检测业务,不得包含设计、研发、生产、销售等范围)(非独立法人实验室需提供实验室设立批文)
(5)法人代表授权书(非独立法人实验室、法人代表不参与实验室管理工作时)
(6)固定场所产权/使用权证明文件(实验室的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同时的需提交出租方的产权证)
(7)管理体系内审、管理评审记录(需要在管理体系正式、有效运行6个月以后才能开展内审、管审)
(8)检测/校准设备独立调配的证明文件(如检测设备发票、设备投标证明文件等)
(9)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劳动关系证明(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明细、劳动合同)
(10)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证明(技术负责人和授权签字人应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等同能力)
(11)检测操作人员培训上岗证明(从事特殊检测/校准业务人员应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如:无损检测人员需要提供无损检测)
CMA计量认证 CNAS实验室认可 咨询指导!



海纳德管理咨询(海东市分公司)长期生产销售: CNAS认可,我们崇尚团队合作、在合作中共赢;我们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支持;团结就是力量 今天的我们还仅仅是一颗种子,需要每一位员工艰苦的付出与努力。创业维艰,为了建立公司的长青基业,今天我们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我们愿与我们的客户唇齿相依、荣辱与共、风雨同舟、共享丰盛。


答:实验室没有符合要求的授权签字人时,不予认可。因为对实验室技术能力的认可是由检测/校准能力和授权签字人两部分组成。
83. 评审报告附件3.2(现场试验记录)序号 与附表3或附表2一致,如果用申请书序号,现场评审易出错!操作也不方便。
答:不能与附表2或附表3对应,因为:①从逻辑上说,先完成附件3.2(新版报告的附件3),后完成附表2或附表3。②如果附件3.2不予确认的,将不会出现在附表2或附表3中,无法对应。③附件3.2是对申请能力的确认,所以应对应申请书。监督评审时,可对应到附件的序号。
84. 有时评审报告已由评审员签字,但在整改过程中,评审报告的有些内容已经变化,比如有的能力需在附表2中删除(不予),评审组长是否可以“划改”(按准则要求)予以修正?
答:可以,但要在整改验收情况中说明。
85. 评审报告中增加的“质量监控方式”描述不包括“能力验证计划”?是否应合二为一?
答:能力验证只是质控方式中的一种,一个实验室的质控不可能仅靠能力验证。如果此栏与“能力验证”栏合并,其结果很可能是只填写能力验证的相关内容。
86. 新评审报告正文和附表2中都要评审员确认的序号吗?是否重复?
答:都要评审员确认的序号,含义不同。正文是从分工角度对整个评审情况(评审报告)的确认,附表是对认可的能力的确认。
87. 在一个自来水公司检测中心的复评+扩项评审时,实验室在已经认可的部分水质检测项目中新增了检测方法,但同时,实验室又减少了原认可的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的检测领域,请问:此种情况授权签字人的“授权范围变化”如何填写?
答:按填写说明,可以只填写“授权范围变化”。
88. 随着实验室业务增加,有的实验室在本部之外建立有试验基地。如果实验室业务接收、报告签发等均在本部,试验基地距本部较近、且仅定位于是进行试验的场所,评审报告附表1、2是否需要分开描述?
CNAS实验室认可



5. 在评审中,常遇到已获认可的项目(如等级保护、风险评估),但实验室没有作业指导书,且认可项目没有限制(一般限制第五级);
答:评审员在现场评审时,应对其不具备的能力进行限制。例如IP等级,对于没有相应设备的等级不能认可,应在限制范围中加以限制。评审组有权对已认可的项目根据现场评审结果予以相应限制。
6. 对于主要租用企业的设备和场地开展检测的,或与其他机构以业务收入分成方式进行检测项目合作(如完全利用他人的设备、场地甚至人员)的,相应项目是否不能被认可?
答:不能认可此种情况
7. 新版实验室认可评审工作指导书4.4.12条款规定:“评审组长须在现场评审前将评审组进行现场评审策划的情况向项目主管汇报”。具体的汇报内容和方式应该如何?如:是否需报书面或电子版的材料?评审员及组长是否还需上报《现场评审策划方案表》?目前各评审组做法也一不同。等,希望明确一下,统一起来。
CNAS实验室认可CMA计量认证 CNAS实验室认可 咨询指导!
